《地之子》,认为后者似乎较前者厚重;但由媒介反应和读者接受的情况看,前者受欢迎的程度远在后者之上,不知何故。我回答说,两本书的写作,投入确有不同。写《北京:城与人》,缘起只是几篇1980年代初的“京味小说”。在我的学术作品中,这本书写得最轻松,甚至没有做必要的文献准备。它的“受欢迎”,多少由于机缘——出版时恰逢“北京文化热”。后来“北京”、“城市”热度不减;而对于农村的关注度却在下降。还说《城与人》之后,我至今保持了对“城市”的兴趣,旅行中往往持“考察”态度,对近几十年的“城市改造”怀了忧虑。收入本书所在“系列”中的《世事苍茫》一辑,其中的《城市随想》与纪游诸作,就可以读作“城市忧思录”的吧。 在我的学术作品中,《城与人》是被认为好读的一本。我曾经说起过,学术写作中,我会不由自...
青雀先是小姐的伴读丫鬟,又成了小姐的陪嫁丫鬟。小姐婚后多年无子,她又被提拔为姑爷的妾。小姐握着她的手说青雀,你信我,将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,我必不会亏待了你。青雀信了。她先后生下一女一儿,都养在小姐膝下。姑爷步步高升,先做尚书,又做丞相,她的一双儿女日渐长大,女儿如花貌美,儿子才学过人,人人都说,她的好日子要来了。可女儿被送去和番儿子被打断双腿的冬天,她也以嫉妒盗窃两重罪名,死在一个寒冷的夜。青雀死不瞑目。她想问一问她的小姐,她从小相伴,一起长大的小姐分明情分承诺历历在目,为什么这样待她?为什么这样待她的孩子们?重来一回,她已经是姑爷的侍妾,肚里才怀上女儿。上一世醉眼看她目不转睛的楚王,此生依旧紧盯着她。摸着还未隆起的小腹,她抛却礼义廉耻,上了楚王的榻。...
天降异能,逗比猛男化身怪力美少女。都市轻松日常,怪力莽穿一切,人生不过喝酒又吃肉打打小怪兽。什么?还能魅惑苍生!走开,你们这些该死的金钱!走开,你们这些该死的地位!世上无人不识我!绝世美人王铁柱!柱哥,你有可能成为超人啊!超人?哪个超人?咸蛋超人啊!不是,是那个裤衩穿外面,到处溜达那个。哦,我知道,就是跟蝙蝠侠大战那个是吧。对对对,就是他。我看过,打着打着,还有神奇女侠,小丑女,猫女啊啥的,都来了。但没看见穿裤衩啊!等会儿?柱哥,你看的是正经超人不?...
陈青云身为县长秘书,本是官场红人,却不料一场意外,让他跌落谷底。而意外发现的一个u盘,却改变了他的命运,从此一路高歌猛进,众美环绕...
一切从一场有组织的到十七世纪初欧洲的穿越试炼开始。 对于优秀的赵红军和他的三个兄弟而言,航海探险可以有,征服世界也可以有,然而前提是通过五百名额的试炼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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